第1條(課徵範圍). ﹝1﹞ 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悉依本條例之規定,徵收證券交易稅。 ﹝2﹞ 前項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公司發行之股票、公司債 ...
詳細資訊 | 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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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證券交易稅條例 |
遊戲類型 | 加密貨幣交易所, 加密貨幣, 比特幣, 以太坊, 幣 |
⭐⭐⭐⭐⭐ 評分 | 3.3 其他人喜歡的 |
支付交易 | ✅比特幣 (BTC) ✅以太坊 (ETH) ✅萊特幣 (LTC) ✅瑞波幣 (XRP) ✅比特幣現金 (BCH) ✅USDT (泰達幣) |
價格 | TWD 87.76 |
財政部表示,為提升我國股市流動性,106年4月26日增訂公布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自106年4月28日起1年內,證券商受託出賣之當沖現股減半課徵證券交易稅;為穩定股市交易動能,
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如何? 依據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規定,凡買賣公司發行之股票、公司債及經政府核准得公開募銷之其他有價證券,悉依規定課證券交易稅。 如何報繳證券交易稅?
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 凡買賣公司發行之股票、證券商發行之指數投資證券(ETN)、公司債及經政府核准得公開募銷之其他有價證券,應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課徵證券交易稅。
第 1 條(課徵範圍) 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悉依本條例之規定,徵收證券交易稅。 前項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公司發行之股票、公司債及經
條文內容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或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證券商自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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