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稅條例

證券交易稅條例 - 期貨交易稅條例 - 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第1款

第1條(課徵範圍). ﹝1﹞ 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悉依本條例之規定,徵收證券交易稅。 ﹝2﹞ 前項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公司發行之股票、公司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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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證券交易稅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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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第3條修正案於今(29)日經總統公布

財政部表示,為提升我國股市流動性,106年4月26日增訂公布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自106年4月28日起1年內,證券商受託出賣之當沖現股減半課徵證券交易稅;為穩定股市交易動能, 

證交及期交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全球資訊網

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如何? 依據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規定,凡買賣公司發行之股票、公司債及經政府核准得公開募銷之其他有價證券,悉依規定課證券交易稅。 如何報繳證券交易稅? 

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

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 凡買賣公司發行之股票、證券商發行之指數投資證券(ETN)、公司債及經政府核准得公開募銷之其他有價證券,應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課徵證券交易稅。

法規內容-證券交易稅條例

第 1 條(課徵範圍) 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悉依本條例之規定,徵收證券交易稅。 前項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公司發行之股票、公司債及經 

證券交易稅條例§2-2-全國法規資料庫

條文內容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或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證券商自行買賣 

證券交易稅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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