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變更要保人需由變更前、後要保人親自簽名提出申請辦理外,另需經
(二)承上所述,父母先前以要保人身分繳付保險費,嗣後變更要保人為子女,因父母將自己應得保險上之財產權益轉換為子女所有,屬財產贈與,應按截至保險單要保人變更日之保單價值,
保險單。(電子保單免檢附) · 保險契約終止/撤銷申請書。 · 要保人身分證影本。(採郵寄或由第三人遞送文件至本公司
原要保人本國籍身分證。 · 新要保人、被保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居留證) · 原要保人、新要保人、被保人都需要下載並註冊國泰人壽APP.
變更要保人聲明書:如原要保人死亡,須其所有法定繼承人簽名同意放棄法定繼承權,並將保單權益轉給新的要保人。 如要保人死亡應檢附戶籍謄本(或除戶證明)及所有法定繼承人之
首先,將要保人無償變更為他人,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其次,若要保人變更為配偶、子女等,且是在原要保人死亡前兩年內發生,則要記得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